剛搬來這個新家時,就發現有一個馬桶不通。

於是就報告房東,請水電行來修都說沒辦法修,只有換馬桶一途,可能要7.8千塊。

房東希望我們再找別的水電行問問,可是因為太忙了懶得找,就擱在一旁。

昨天管理是來電話,原來是前任房客來,才知道因為馬桶一直沒修好,所以房東一直不肯還他押金,這樣也扣了半年。

前房客很生氣的寄了存證信函給房東,為了這少少的押金要對簿公堂。

看來我們也該盡我們的責任趕緊把馬桶修好才行,於是我開始找黃頁,一家一家的水電行問,果然找到一間'一人'水電行,他可以不用換馬桶,只要把馬桶拆下來又黏回去就好了,費用只要2千多。

最後打開馬桶,挖出來的竟然是個養樂多瓶子,難怪我們買了通樂,威猛先生,完全無效也沒法退費! 

房東還囑咐我要拍照,且留下證據,希望他們之間的糾紛可以盡快落幕,還有,如果有一天我們要搬家時,希望房東不要這樣對我們! 

我想,應該沒有人想要看那養樂多瓶子的照片吧 噁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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