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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到一年前搬來新竹時,我刻意留下書房的窗簾不做,想要做個拼布窗簾。

JOB怕別人看到他換衣服的樣子,就貼張報紙,報紙也貼了一年了,都泛黃了。

其實不是很難的,可是我的個性就是愛拖拖拉拉(諒諒遺傳我的?)想到才車一道。



晚上穿到桿子裡掛起來時,JOB好像還蠻喜歡的,因為是正對著他的書桌。

早上起來看,陽光透過薄薄的棉布,還可以看到每塊布交接的縫分成格子狀


嗯...這就是我喜歡的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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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tter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